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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中心休息区,让公共用地重回市民怀抱
上传日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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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休息区,让公共用地重回市民怀抱” 

蔚山广域市市民申闻鼓委员会实施公共用地全面调查,共计确认159处 

 

敦促蔚山广域市制定“优化公共用地建设·管理制度改善方案” 


为提高市中心休息区公共用地的利用率,制定了《优化公共用地建设及管理制度改善方案》。 

蔚山广域市市民申闻鼓委员会(委员长车泰焕,以下简称委员会)表示,从2022年1月开始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公共用地全面调查及实地调查”,共确认159处公共用地,并敦促蔚山广域市履行上述制度改善方案。 

通过调查已确认的公共用地共计159处(10万6412平方米),南区最多,达80处(3万2737平方米),其后依次为中区(36处,2万2494平方米)、北区(20处,3万零423平方米)、蔚州郡(14处,1万2890平方米)、东区(9处,7868平方米)。 

根据制度改善方案,委员会制定了《公共用地设置指导方针(案)》,从计划阶段开始,便考虑规划应满足无障碍性、安全性、便利性、活动性、地区性、可持续性等因素,并按地区类型提出了建设原则及设施设置标准等。 

特别补充提出了适于蔚山的公共用地类型,例如在室内型及高层建筑屋顶设置可应对微尘、酷暑、寒潮等多种气候变化的屋顶型公共用地等。 

此外,辖区内部分公共用地因无服务指示牌,或指示牌的内容、说明、设计等各不相同,导致市民无法一眼认出公共用地。因此委员会开发并提出了具有象征性、可视性等优秀标准化指示牌设计(方案)。 

另外,委员会还要求彻底做好公共用地管理台账的记录及定期实地点检等跟踪管理工作,并且要求补充专职负责人员。 

针对因建筑商不愿投资和建筑老化等导致使用功能下降的公共用地,委员会强调开展支援扩充便利设施等使其功能正常化、恢复公共性、激活实用性的改造项目的必要性,并敦促为整改及商业化改造制定预算支援、修改条例等。 

公共用地是指在建筑物的附属空间或建设用地内以休息或步行等为目的建成,并向普通人(市民)开放的公共空间。 

公共用地在1991年被纳入《建筑法》第43条后首次被采用。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住宅区、准住宅区、商业区、准工业区等地,文化及集会设施、宗教设施、销售设施、运输设施(仅限旅客使用设施)、工作设施及住宿设施等建筑基底面积合计超过5000平方米时,应在5%~10%的范围内建设公共用地。 

随着《建筑法》中部分规定(建筑覆盖率、容积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的放宽,进行上述公共用地建设时,可获得特别待遇(奖励)。 

此次实地调查结果显示,蔚山广域市建设的公共用地数量从21世纪00年代后期开始急速增加,大规模公共用地也随着中区公共机关的迁移和北区物流中心的建设等增加了相当一部分,且目前仍在持续增加。 

但实际上,公共用地很难发挥其自身功能,建筑内住户会将杂物堆置在公共用地上或在此安装空调室外机等,这些做法导致市民很难真正享用公共用地。 

并且,为将建筑内住户与外部市民隔离开,故意切断公共用地和内部空间的移动路线或设置围栏,将外部人员拒之门外的情况屡有发生,甚至还有公共用地被用作停车场的现象。 

市民申闻鼓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希望以此次敦促为契机,让公共用地能够遵循建设目的和宗旨进行建设和管理,成为为市民提供步行、休息、文化、休闲、交流、便利等多元形态的开放空间。” 

(44675) 蔚山广域市南区中央路201 (新亭洞)电话 : +82-5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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